兽好物商品/作品标签与分级规范(v1.2)
版本:v1.2|文本状态:最终审阅版,尚未发布或生效;发布前核验事项见上级目录README。
目标生效日:2026年10月1日。实际发布日期、生效安排及通知记录以完成必要程序后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审阅稿不替代当前已有效适用的条款。
第 1 条 基础分类
本文件中,“我们”指兽好物运营方香港福瑞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FURRYGOODS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兽好物”或“平台”指我们提供的 FurryGoods Shop 服务;“您”指使用本文件所涉服务的用户。涉及买家、创作者或其他特定身份的条款,仅适用于具有该身份的主体。
商品应准确区分实物、数字及委托;明确现货、按需制作或委托排期、原创/二创/合作及实际交付方式。尚未开放的预售、盲盒、众筹、拼团或分期不因存在标签而获准销售。标签不能替代具体订单义务或所需经营资格。
第 2 条 委托和授权标签
委托注明作品类型、接单与排期、交付阶段、修改次数及收费、公开时间和保密要求。个人许可、商用、独占或转让应有具体条款;“买断”不自动授予一切权利。“允许展示”须区分个人展示、作者作品集和我们开展的广告,不自动包括AI训练、第三方素材或真实身份公开。
第 3 条 样图、AI及内容尺度
区分商品图片、案例、预览、示意与交付成果,AI生成、合成或非最终状态应如实标示。我们禁止成人及R18内容,不设置可绕过禁售的成人付费标签;适龄说明、敏感题材提醒及安全警示应符合内容和商品要求,不以标签允许违法内容。
第 4 条 错误标签及处理
错误应及时更正并对受影响既有订单善后,不能追溯缩减授权、次数、价格或交期。我们按具体事实采取必要纠正和审核,提供理由及申诉;分类调整遵循服务协议更新程序,不由内部标签改变实际卖家或法定责任。
第 5 条 更新与语言
本文件与《兽好物服务协议》共同适用。我们依该协议关于协议组成、优先顺序及更新的约定提供适用文本、履行提示和通知程序,并保护既有订单权益。对依法须单独取得同意的事项,我们将在取得相应同意后实施。
我们不会仅因您为下载既有成果、退款、结算、申诉或退出而访问服务,认定您接受新的不利条件。仅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我们已履行必要程序的范围内,您的继续使用产生相应接受效力。
不同语言文本存在歧义或冲突时,以英文文本为准;该约定不限制您依适用强制性法律享有的消费者保护及救济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