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v1.2)
版本:v1.2|文本状态:最终审阅版,尚未发布或生效;发布前核验事项见上级目录README。
目标生效日:2026年10月1日。实际发布日期、生效安排及通知记录以完成必要程序后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审阅稿不替代当前已有效适用的条款。
第 1 条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我们”指兽好物运营方香港福瑞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FURRYGOODS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兽好物”或“平台”指我们提供的 FurryGoods Shop 服务;“您”指使用本文件所涉服务的用户。涉及买家、创作者或其他特定身份的条款,仅适用于具有该身份的主体。
本规则适用于普通创作者订单的支付、退款资金、平台服务费及商户结算。供应商采购、制作、仓储合同款项按其单独合同处理,不直接套用商户账期。USD 指美元,HKD 指港币,CNY 指人民币;自然日和香港工作日按用户通知规则解释。
我们目前以USD收取订单付款。我们目前通过Wise支持商户结算,无法使用该渠道的地区或创作者暂不支持该结算服务。商户结算可在实际付款渠道支持时使用相应当地货币;改用USD仍须符合该渠道的地区、收款主体、账户和合规限制,并非对所有国家或地区均可付款的保证。我们将在商户接单及绑定收款方式前提供相关收款条件。限制发生变化时,我们通知受影响商户并处理补正或合法替代安排,未付余额不因此归我们所有。汇率、费用及到账信息依本规则具体告知,不以概括的“以支付网关为准”取代我们的发起付款、解释及对账义务。
第 2 条 有限代收授权
对普通创作者订单,创作者委托香港福瑞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FURRYGOODS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运营主体”),在支付合作方允许且已实际开通的商户模式内,通过我们列明的收款渠道代收该订单价款,并依有效订单、退款规则和费用约定处理退款及结算。该授权仅限真实站内订单,不授权我们为创作者进行不相关借贷、投资、储值或资金转移。我们不会接收超出实际获准模式的代收业务。
第 3 条 买家付款义务
买家通过订单指定的有效收款渠道向获授权收款方完成足额支付时,即在该有效支付金额范围内履行对卖家的付款义务。卖家不得仅因渠道尚未向我们清算或我们尚未向卖家结算而要求买家再次支付。若该笔支付实际未完成或其后依法有效撤销,各方按撤销原因及适用法律处理,不当然认定买家违约。我们错误提供收款指引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依指引付款且无过错的买家。
第 4 条 创作者结算债权
依本规则第2条代收的订单款项达到约定结算条件后,由香港运营主体向创作者履行净结算款的付款义务。Wise 或其他实际付款服务商是付款执行渠道,不因执行转账自动取代该付款义务人。渠道延迟、失败或退回时,我们将核查、告知并处理;不得仅以“系统内部记录”否认已形成的应付款,也不得未经约定无限延长账期。供应商采购、生产、仓储或物流款依其单独合同处理,不直接适用创作者销售收入的账期。
第 5 条 支付状态及异常
支付授权、冻结额度、实际扣款、渠道清算、创作者可结算和收款人到账是不同状态。仅有授权或前端成功页,不当然证明款项已实际支付;我们将结合服务端结果、渠道回执及其他可信凭证核查。付款结果未知时,不得未经核查把另一渠道当作自动重复收费的依据。发现同一订单重复收款,应退回超收部分并提供处理记录,不收取平台额外纠错费用。
第 6 条 当前渠道与资金记录
我们当前主要使用 Antom 处理买家支付,PayPal 为辅助渠道,并使用 Wise 向创作者和供应商付款;每笔交易仅适用实际支持且向相关方展示的渠道。我们不提供自由充值、转账或消费的通用钱包;展示的待结算、冻结或已付金额是订单应付及处理状态记录,不因页面名称产生存款或保本承诺。服务的法律性质依实际安排和适用法律判断,不由本条排除任何应有许可、保管或付款义务。
第 7 条 商户服务费
对本收费表生效后适用该表的普通商户订单,平台服务费按服务费基数的 5% 计算。经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6 条 评定并依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7 条 有效通知的风险商户,新订单适用 8% 服务费,不追溯提高历史订单费率。大型商户按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8 条 的单独签署协议执行,不叠加专项费率与 8% 风险费率。计费基数为卖家应收的商品或服务价款,扣除卖家承担的折扣及已退还价款,不含单列的运费、税款和实际代付项目;我们承担并补偿卖家的优惠不减少该基数。每笔订单、每一币种独立计算,按该币种最小货币单位四舍五入。不得通过把商品价款不实列为运费、税款等规避费用。有效优惠或书面商业协议仅在其约定范围内执行。
第 8 条 费用明示
买家支付前应看到应付总额、币种、运费、税费及不可预先合理计算的费用之计算依据。创作者接单或收费服务发生前,应能查看平台服务费、支付通道费、付款或换汇费用及承担方式。未事前明确披露并有效约定的新增平台费用,不得事后追收;依法应代扣的税费除外,但应说明依据。税款依实际纳税主体及法定义务分配,不笼统把我们税款转给创作者。
商品基础报价按不含税价形成;面向用户展示时,应依法采用所需的含税总价或同时清晰展示基础价及适用税费。在买家最终付款确认前列明我们/卖家实际收取或代收的税费、运费及总额。尚不能合理计算的目的地进口等独立费用,应事前说明收取主体、承担方及确定方法;不能仅写“全部税费另计”而隐藏可计算的必付费用,实际税务登记、代扣义务及票据出具依适用法律和对应交易安排确定。
第 9 条 第三方成本与提现费用的区分
创作者承担事前已明示并有效约定、与其订单直接相关的实际买家支付通道费及依法应承担的税费;我们不在“通道成本”名义下另加未披露加价。买家支付通道费与我们向商户付款的成本应分别列明。《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4 条 的提现费用包含我们处理及标准支持付款路径的正常转账成本;达到免收费阈值时,该等正常付款成本由我们承担,不另以“结算处理费”“转账服务费”等名称收取同性质费用。USD 50 是我们约定收费,不宣称是 Wise 或银行实收成本。
商户选择的币种转换可按事先展示并有效约定的实际换汇成本另计,我们不加价;特殊电汇、中间行或收款行费用,应在商户选择相应路径前明确承担方式、金额或可核验的计算依据,不得事后把未披露的标准转账成本改列为例外。无法合理预知的独立银行费用应明确其收取主体及不确定性,我们不就无法合理预知的独立银行扣费保证固定净到账额;不能提供充分费用信息的路径不应作为默认路径。每次付款应显示原币金额、目标币种、报价或确定方法、分别列示的费用和预计净额。银行直接扣收费用不免除我们承担已约定成本的义务。买家发卡行或银行对买家另收的费用,应说明由该机构决定,不将其列为我们收取的费用。失败或重试按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20 条 处理。
第 10 条 退款与拒付费用
我们不另向买家收取平台退款处理费。因卖家未履约、质量不符、权利瑕疵或我们自身的错误产生的必要退款成本,不转嫁给无过错买家。第三方不可退通道成本及拒付费用,按实际发生、事前约定、责任归属及适用法律分配;仅发起拒付或第三方扣款,不足以自动认定某方承担全部责任。退款对应部分的平台服务费按比例退回或冲销;使用减免额度抵扣的部分恢复相应额度,而非折为现金。我们不会因退回已收费用而另行收取平台手续费。
第 11 条 净额及对账
订单净应付款=归属创作者的已收款项及已确认平台补贴-应退价款-有效约定的商户服务费、订单相关第三方成本及依法代扣税费-有独立依据的已确认调整。批次结算应另列本次归集的可结算金额、《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4 条 单次提现费用及最终汇出金额;第三方独立费用依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9 条 已核实且有效约定的范围处理,不在每个订单中重复收取同一批次提现费用。已经支付、已冻结和仍可支付的金额分别展示,不重复扣除同一损失;准备金只是暂缓支付,不是我们收入。每项扣减应可追溯至订单、费用依据或调整记录。撤回或推翻的争议扣减,应及时纠正。
第 12 条 普通可结算时间
无争议且不存在有依据的个别限制时,普通订单自实际有效交付之次日起经过 30 个自然日的结算观察期,进入可结算流程。实物以买家或其指定收件人实际收货为交付节点;数字商品以完整有效交付为节点;委托以完整有效交付为计时节点,并须达到有效验收条件。委托验收期与本条 30 日期间并行计算,不在自动验收后再重新计算 30 日。纠正交付缺陷导致验收期重新起算的,须待有效验收,但不另叠加一轮普通结算观察期。付款成功本身不是交付节点;30 日届满进入可结算状态,不等于同日银行到账,实际在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3 条 适用批次付款。事先有效约定的分阶段结算,仅适用于已达到该阶段条件的部分。针对性争议或依法必要的限制按 《兽好物违规处理与纠纷处置办法》处理,不以所有订单“可能出现拒付”为由普遍无限延期。
第 13 条 商户自选模式及自动结算
商户可自行选择每周结算或每月结算,默认选项为每周结算。商户在绑定收款方式时须设置结算模式或明确确认默认周结;页面应同时展示周期、下一结算安排及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4 条 的单次费用规则,不能把默认选项当作商户已经完成确认。商户已选择月结的,不因重新绑定或更换收款方式自动改回周结;任何模式变更均须明确设置并记录。选择每周结算的,我们于每周三将已满足结算条件且无有依据限制的款项自动结算至商户已绑定且经必要验证的收款账户;选择每月结算的,我们于每月 20 日按相同条件自动结算。正常批次不要求商户重复提交提现申请;本规则所称该批次“提现”包括上述自动结算付款,不表示改回逐次手动申请。我们将展示商户当前所选模式及下一结算安排,不得自行替商户切换模式以改变其到账周期或收费次数。账户、币种或必要验证缺失时,应具体通知补正及款项状态,不视为商户放弃款项。结算统一采用香港时间(Asia/Hong_Kong,UTC+8),周结在每周三 00:00、月结在每月 20 日 00:00 截止归集;截止时点(含)已满足条件的款项进入该批次,其后满足条件的进入下一适用批次。商户切换在保存并确认后,对尚未截止锁定的后续结算安排生效;已锁定、已发起的原批次不撤销或重复归集。确认前应展示切换后的下一结算日及收费影响。结算日为香港公众假期或非银行工作日的,付款顺延至下一香港工作日,原截止及归集批次不因顺延重复计算;收款地银行假期造成的到账延迟另行告知。实际银行到账预计范围及付款跟踪信息随付款结果提供;我们不会将自身提交付款指令的期限与银行到账时间混为一谈。无法依期处理时,应在期限内告知原因和下次处理时间。
第 14 条 单次提现费用
单次提现以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21 条 定义的商户结算批次为计费单位。按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1 条 扣除订单服务费、退款、已确认调整等后的本批次可结算金额,在扣除本次 USD 50 提现费用及本次独立付款/换汇费用之前,判断收费区间:低于 USD 5,000 收取 USD 50,达到或超过 USD 5,000 不收取提现费用。非美元按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21 条 的同一参考汇率快照折算。不得以扣费后的金额重新判断收费区间或循环扣费。低额累计和正常退出尾款适用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9 条 的例外。
每周或每月自动结算均适用同一收费标准;月结减少批次数,不当然免除该费用。免提现费用不免除有效约定的订单服务费或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9 条 已披露的实际换汇等独立成本。USD 5,000 是收费阈值,不是最低结算门槛。收费设置页面应突出显示低额付款的成本,例如无其他费用时 USD 100 付款扣除 USD 50 后仅汇出 USD 50,并提供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19 条 的累计选项。我们不要求所有创作者开立个人 Wise 账户。
第 15 条 普通准备金及优惠
普通账户不默认征收全员滚动准备金。确有个别风险而需预留的,适用 《兽好物违规处理与纠纷处置办法》;专项项目保证金应在接单前明确金额、用途、释放节点和争议程序。优惠活动须明确适用人群、触发条件、有效期、额度上限、叠加及退款恢复规则。历史宣传和个别商务承诺不自动适用于全站,但已向特定用户有效作出的承诺应依约处理,不因新收费表单方撤回。
第 16 条 风险退款统计与调高门槛
使用滚动 90 个自然日的同一订单样本,主要看商户责任退款订单数占比,退款金额占比作为辅助。样本仅包括真实已付款的商户订单,以首次完整有效交付日,或未完整交付即取消/终止之日,作为一次性入样日期;后续退款不重置日期。统计日及此前 89 日构成观察窗口。一个买家付款中的不同商户订单分开计数,同一商户订单不因分期、分批交付或多次部分退款重复计数。未交付且未终止的进行中订单不进入该样本,另按履约风险处理。
商户责任退款须有可核验的未履约、质量不符、权利瑕疵等依据,经核实责任并实际完成退款后计入。计数退款率=样本内发生商户责任退款的订单数÷样本订单数;部分退款计一单,金额仅计实际归属商户责任的退款额。金额退款率使用同一样本中上述退款额÷该样本对应的原始已付订单金额,不以退款后净额作分母;多币种先在各币种内计算,汇总时使用可追溯的一致折算口径,同单原价及退款用同一汇率。不得将旧样本退款金额除以新订单金额。我们的错误、重复扣款以及不归责于商户的正常法定取消/退款不计入责任退款;仅发起投诉或拒付不自动计入,拒付另作责任与风险评估,不重复计损。
样本至少 50 单、计数责任退款率达到或超过 5%、涉及至少 3 单责任退款,三项同时满足时进入人工调费复核,不能仅凭自动标签直接提高至 8%。不足样本、窗口外迟发退款或少数高额损失可触发个别风险审查,但不自动视为达到上述门槛;需要采取限制的按 《兽好物违规处理与纠纷处置办法》说明依据和范围,不以辅助金额指标单方替代已公布的调费门槛。虚假交易、恶意拆单等须有具体证据并允许申辩,不任意改变分母。
第 17 条 费率通知、申诉及恢复
人工复核应向商户提供可理解的样本期间、统计口径、相关订单记录、责任依据、拟适用费率、生效日期和申诉渠道;依法不宜提供的第三方隐私资料应遮蔽。调高须履行 《兽好物服务协议》第 16 条 所需的事前通知和纳入程序,仅适用于生效后成立的新订单,原订单追加付款不借此追溯改费。商户可提交责任排除、数据错误及整改证据,按 《兽好物用户通知与电子送达规则》处理;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退回或冲销多收费用。
商户完成整改、同口径责任退款率连续 30 个自然日低于 3%,且相关重大未决履约或退款问题已解决后,经复核恢复普通 5% 费率;我们至少每周检查恢复条件并告知结果,满足条件后不无故拖延。样本不足 50 单的,不机械要求商户靠新增交易凑足样本,可申请人工复核,结合已处理订单、整改及未决风险决定并给出理由,不因低交易量永久维持 8%。费率恢复原则上用于恢复生效后的新订单;错误调高按前款纠正。8% 是服务费率,不是对依法退款的罚款,也不代替退款义务或必要风险控制。
第 18 条 大型商户专项方案
大型商户费率及其适用范围以双方单独签署的有效协议为准。专项协议已明确风险调价机制的,在该机制有效的范围内执行;未约定时应协商书面补充协议,不直接以普通 8% 规则覆盖专项费率,也不在专项费率之上再加 8%。专项协议未变更的结算及其他通用规则继续适用。专项定价不构成免受必要风险审查的承诺;依法律、渠道有效要求或 《兽好物违规处理与纠纷处置办法》采取有依据的限制,与服务费率分别处理,不借限制追收未经约定的费用。
第 19 条 低额累计、主动累计与退出尾款
正常批次可结算金额折合不超过 USD 50 的,暂不发起付款、不收取本次提现费用,保留应付款并通知商户累计;不得扣成零款、负债或视为放弃。超过 USD 50 的,默认按商户已选择的周结/月结处理。商户可以主动设置累计目标金额,达到该目标后在下一适用周期付款;可随时取消或调整累计设置,未发起款项在下一适用周期重新按有效设置处理,已提交付款的状态应明确显示。不得将累计到 USD 5,000 设为所有商户强制条件,也不得擅自将周结改为月结。因其他已披露成本导致预计净额不为正时,应暂停该付款、说明并提供可行处理选项,不消灭应付款。
正常退出时,完成应有订单善后、必要核验并解除有依据的限制后,提供一次正常退出尾款付款,免收我们 USD 50 提现费用;即使尾款不超过 USD 50,也不适用前款的普通低额等待规则。依法暂不能释放的部分应单列依据及后续复核安排,不阻碍可付部分的合理处理。实际独立成本仍按 《兽好物支付清结算与提现规则》第 9 条 处理;不能经济可行地支付小额尾款时,应协商合法替代路径,不单方没收、强制充值或要求继续销售。累计记录仅为已赚取订单款的应付款,不开放充值、转账或储值用途。
第 20 条 失败、退回及重试
同一逻辑结算批次仅计一次平台提现费用,不因渠道拒绝、退回、重试或技术拆分再收一笔 USD 50。付款最终全部失败、没有实际完成付款的,撤销或退回本次平台提现费用,并恢复相应应付款记录;只完成部分的,应清楚列明已付、待付和已计费用,不重复扣费。重试前先核实原付款状态,避免结果未知时重复汇出;已退回的费用如随同一批次恢复付款,只能恢复该批次应计的一次费用,并冲抵已有记录,不算第二次收费。我们操作或系统错误的纠正成本由我们承担。商户提供错误账户等所产生的确实不可追回第三方实际成本,仅在事先有效约定、有凭证且与其原因对应的范围内处理,不另收固定重试费,不重复追偿。
第 21 条 非美元折算及批次合并
同一经核验的法律商户主体、同一所选结算周期的一次正常结算批次,合并计算一次提现收费;跨订单、币种和经允许的多个账户付款均不重复收取平台提现费用。不同法律主体不因使用相同品牌或存在关联而合并;身份归集仅用于必要后台核验,不要求创作者公开真实姓名。原则上每币种绑定一个主要收款账户,额外分付路线及其实际成本须另行事先约定,不能按我们的技术拆分次数加收 USD 50。
在本批次已具备付款条件、生成并锁定付款指令前,取得实际付款服务商可核验的参考汇率快照,记录来源、报价编号(如有)、时间、币种及有效条件。同一快照用于将本批次各币种扣本次费用前的金额折算为美元、判断 USD 5,000 和 USD 50 边界,并将该批次唯一一笔 USD 50 费用折回扣费币种;美元本身按 1:1。跨币种相加只是计费判断,不要求为凑阈值实际全部兑换成美元。提现费用按各币种折美元金额占比分配,再折回并按最小货币单位取整,尾差作一次可追溯调整,不能每种币种各收 USD 50。结算单应列归集金额、美元等值、费用分配及净额;货币精度造成的边界误差不得通过逐项提前取整改变收费档位。
会计参考折算与实际换汇成交报价分别展示,不承诺服务商无限期锁汇。同一批次失败重试不因汇率波动重新改变我们的收费档位或增加该批次平台费用;实际换汇报价失效后的新报价和实际成本仍须依已约定方式告知并取得所需同意。我们拆分或部分失败不使原免收费批次事后变成收费批次。若撤销原安排后商户另行确认新的独立付款安排,应先提供新报价、费用和旧批次冲销记录,不可仅将重试改名作为新批次。无法取得可核验报价时应告知并处理,替代来源须事先约定,我们不会采用虚假报价或未经约定增加汇率差价。
第 22 条 身份、账户与限制
款项仅付至与实际商户主体相符、合法持有并通过必要验证的收款账户;依法有效授权的其他安排须先核验。账号、币种或资料欠缺时,我们说明缺项及补正途径,不把暂缓视为放弃。冻结、准备金、关联账户及抵扣适用违规处理规则的依据、最小范围、通知和定期复核要求,无争议部分继续正常处理。
第三方拒付程序依其合法时限配合举证,但第三方扣回不直接证明商户负有全部责任。我们提供相关订单及可披露依据,合理补件,不将未先联系客服或合法退款请求认定为恶意。应退买家款项依退款规则及时处理,不等待内部追偿完成。
第 23 条 证据与账号操作
我们保存的系统及交易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您有权提出异议并提交银行凭证、邮件、站外沟通、设备异常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将结合各项证据进行核查,不仅因材料形成于站外而拒绝审查。
我们负责核查我们控制的日志及系统异常,不要求您证明无法合理接触的内部事实。账户操作是否获得授权,应结合安全记录和其他证据判断;我们不会将所有盗用操作直接视为本人操作。您未及时对账,不当然消灭差错更正或法定请求权。
第 24 条 税务和进口
每一主体承担依法属于自己的税款、申报和报告义务;我们负有代扣、代缴、报送或出具凭证义务时依法履行,不仅以“创作者自行承担”转移我们的义务。提供资料应限于实际必要范围,说明用途和依据。商品税、平台服务费税、进口税费和创作者所得税分别说明。合同所用货币、汇率及金额不替代真实税务、海关或支付用途申报。
第 25 条 付款跟踪与异议
我们向商户提供可留存的订单明细、适用费率、计费基数、优惠、退款冲销、批次归集、汇率、费用和付款记录;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说明。您可通过统一邮箱提出异议,我们按用户通知规则响应和更新进度;逾期未对账不当然消灭差错更正及法定权利。银行到账时间与我们发起付款期限分别说明,不能以无法保证银行到账为由否认约定发起期限。
第 26 条 更新与语言
本文件与《兽好物服务协议》共同适用。我们依该协议关于协议组成、优先顺序及更新的约定提供适用文本、履行提示和通知程序,并保护既有订单权益。对依法须单独取得同意的事项,我们将在取得相应同意后实施。
我们不会仅因您为下载既有成果、退款、结算、申诉或退出而访问服务,认定您接受新的不利条件。仅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我们已履行必要程序的范围内,您的继续使用产生相应接受效力。
不同语言文本存在歧义或冲突时,以英文文本为准;该约定不限制您依适用强制性法律享有的消费者保护及救济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