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好物侵权投诉通知—删除与反通知规则(v1.2)
版本:v1.2|文本状态:最终审阅版,尚未发布或生效;发布前核验事项见上级目录README。
目标生效日:2026年10月1日。实际发布日期、生效安排及通知记录以完成必要程序后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审阅稿不替代当前已有效适用的条款。
第 1 条 适用与渠道
本文件中,“我们”指兽好物运营方香港福瑞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FURRYGOODS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兽好物”或“平台”指我们提供的 FurryGoods Shop 服务;“您”指使用本文件所涉服务的用户。涉及买家、创作者或其他特定身份的条款,仅适用于具有该身份的主体。
本规则适用于著作权、商标、肖像、隐私及其他权利投诉中与内容限制相关的通知和反通知。统一受理邮箱为[email protected];法定特殊程序的适用条件优先,不将本规则宣称为所有地区安全港资格证明。
第 2 条 受理
权利人或有权代表可通过 [email protected] 提供身份与联系方式、具体内容位置、权利基础、初步侵权证据、请求及真实声明。我们将按 《兽好物用户通知与电子送达规则》告知受理或具体缺项。未采用推荐模板不单独构成拒收理由;通过其他渠道收到足以识别违法风险的信息时,应依法处理或引导补交,不以形式要求忽略已经知道的风险。
第 3 条 措施与通知
我们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向被投诉人提供可披露的投诉及措施摘要、反通知入口和时限;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必要措施再及时通知,不保留任意决定永久不通知的权利。仅转交对方答辩和依法处理所必要的资料;身份证件、私人地址、无关附件应依法保护,不自动全文公开。临时措施不等于最终认定侵权或当然没收订单款,冻结另受 《兽好物违规处理与纠纷处置办法》约束。
第 4 条 反通知
被投诉人可提交具体内容位置、身份与联系方式、反驳理由、授权或原创证据及真实声明。我们将依法及时转送必要材料并说明后续外部程序、适用期限及临时措施。不存在有效继续限制依据时应及时恢复;需继续限制的,说明新的或持续存在的依据并提供复核。不得把“须先取得胜诉判决”设为所有恢复的唯一条件。
第 5 条 地区程序与重复侵权
适用特定法定通知程序时,其必备字段、转送、等待、恢复及公示要求优先,按已核定地区程序执行,不把一地的期限套用于所有地区。例如依法适用中国内地《电子商务法》第 43 条时,应按其规定转送不存在侵权声明并告知投诉/起诉途径,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投诉或起诉的通知时及时终止依该通知采取的措施;另有独立法律依据的措施须单独说明。未核定美国法下适用程序及代理人安排前,不宣称我们已取得 DMCA 安全港。重复侵权处理应基于经审查的有效事实,不以未经核实的举报数量直接永久封禁。
第 6 条 必要信息及声明
投诉应足以识别权利人及其权限、被投诉内容和涉嫌侵害,说明请求及证据真实性;反通知应说明对应内容、反驳理由和原创或授权基础。我们仅要求核实权限和履行适用程序所必要的身份信息,不要求与事项无关的公开实名。
适用法律另要求签名、特定声明、送达联系方式或其他字段时,应向相关方说明;不能仅因通用模板缺少某地字段而忽略已知风险,应合理引导补正。必要法定转送与公众公示区别处理。
第 7 条 时限、恢复及新依据
我们按用户通知规则确认收到和提供初步意见,法定必须更快处理的优先。临时措施持续期间定期核查,已无继续依据时及时恢复;新的独立限制依据须单独说明,不把取得胜诉判决设为所有恢复的先决条件。重复侵权以经审查有效事实判断,不能将未核实举报简单相加永久封禁。
第 8 条 资金、证据和隐私
下架、恢复和订单退款分别核查;不得自动没收订单款或撤销全部无争议许可。临时保留限于具体风险范围,并按违规规则复核。我们依法保全必要内容和通知记录,不无差别公开身份证件、私人地址和无关附件;法定必须转送部分依法处理并在允许时告知。
第 9 条 滥用及外部救济
明知虚假而投诉或反通知、伪造权利证明或重复索取同一损失的,依法承担可归责责任。未获支持不自动等于恶意。我们意见不约束有权机关的最终认定,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或行政救济。
第 10 条 更新与语言
本文件与《兽好物服务协议》共同适用。我们依该协议关于协议组成、优先顺序及更新的约定提供适用文本、履行提示和通知程序,并保护既有订单权益。对依法须单独取得同意的事项,我们将在取得相应同意后实施。
我们不会仅因您为下载既有成果、退款、结算、申诉或退出而访问服务,认定您接受新的不利条件。仅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我们已履行必要程序的范围内,您的继续使用产生相应接受效力。
不同语言文本存在歧义或冲突时,以英文文本为准;该约定不限制您依适用强制性法律享有的消费者保护及救济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