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好物官方自营专项项目规则(v1.2)
版本:v1.2|文本状态:最终审阅版,尚未发布或生效;发布前核验事项见上级目录README。
目标生效日:2026年10月1日。实际发布日期、生效安排及通知记录以完成必要程序后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审阅稿不替代当前已有效适用的条款。
第 1 条 实际项目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我们”指兽好物运营方香港福瑞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FURRYGOODS INTERNATIONAL TRADE LIMITED);“兽好物”或“平台”指我们提供的 FurryGoods Shop 服务;“您”指使用本文件所涉服务的用户。涉及买家、创作者或其他特定身份的条款,仅适用于具有该身份的主体。
本规则适用于我们自营、寄售、代运营、联名及已明确约定的合作履约。当前实际业务包括自营、第三方自行发货、寄售、代运营及联名;我们以本文件列明的香港公司身份承担相应平台签约、收款、商户付款及自营销售义务,但普通创作者订单仍由实际卖家负责。项目品牌不替代具体角色判断。
第 2 条 交易主体与展示身份
我们将在商品详情及付款确认页面明确显示创作者名或店铺名、可识别卖家的店铺标识、可用联系或售后渠道、商品或服务、我们的角色及履约售后责任。
普通创作者订单由该店铺背后的实际主体作为卖家。我们将核验并保存实际主体与店铺标识的对应关系,但不会将一般性公开真实姓名、私人住址、个人电话或身份证件作为创作者入驻和交易条件。使用昵称不改变实际卖家应承担的义务。
对我们的自营订单,我们将依法披露实际经营主体并承担相应卖家责任。品牌授权、联名、寄售、代运营或使用我们指定的仓库,不单独决定交易卖家身份;我们仍按实际角色、承诺及适用法律承担责任。合同义务转移须有合法依据并取得所需同意。
特定交易依法需要披露身份信息的,适用《兽好物服务协议》第4条。
第 3 条 自营义务
自营卖家应承担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付、符合约定、售后和依法应有的安全责任;其向工厂、仓库、承运人或其他合作方追偿,不作为拒绝买家依法救济的前提。第三方创作者订单的卖家义务及我们的法定义务分别保留,我们对自行承诺的履约服务承担责任,不因转委托而免除责任。
第 4 条 寄售与保管
创作者商品进入我们指定的仓库,应以入库记录明确商品、数量、状态、货权、保管主体、所提供作业及费用。除有效买卖或其他书面货权安排外,交仓寄售不自动转移所有权。我们承接的仓储、拣配、包装或发货服务,由我们依承诺范围履行;实际委托他人履行不当然免除该责任。仅转介服务且未承诺履行的,应在创作者接受服务前明确实际合同相对方,不用事后解释改变已承诺的义务。
第 5 条 库存与退出
入出库、移仓、盘点差异、损坏和退货应可追溯;有争议时双方提供交接及作业证据。商品召回、终止寄售或退出时,应清点并提供返还或合法处置方案;不得仅因未回复通知就自动视为放弃货权。仓储欠费的留置、出售或销毁,须有适用法律和有效约定依据,并履行必要通知程序;不赋予我们任意处置库存的权利。
第 6 条 合作前的明确事项
参与前以项目页或有效书面合同明确实际卖家、商品、数量、质量、库存、价格费用、收付款、制作交期、验收、货权、仓储、运输、税务、售后、授权及退出安排。项目内部采购价、员工及供应商合同不必一般公开,影响买家权利的主体、总价、交付和售后不得隐藏。主体或义务转移依法取得所需同意,不能事后以分工变更免除已承诺责任。
第 7 条 资金、退款与安全
普通商户销售结算按结算规则,供应商采购、生产、仓储及合作分成按单独有效合同,不将所有款项统一套用创作者账期。项目保证金应事先明确金额、用途及释放条件,冻结抵扣遵守必要范围和复核程序,不自动没收。
延期、缺陷、取消、售后和商品安全召回按实际卖家、我们承诺及法律负责,内部向工厂或物流追偿不阻碍买家应有退款;一般责任上限不适用于我们自营卖家和已承接仓储物流责任。
第 8 条 作者作品集与平台宣传
创作者用于作品集的展示应遵守事先约定的公开时间、保密和隐私要求,不得随作品披露买家真实身份、私聊、收件信息或未公开商业资料。
我们仅在上架、交易交付、安全、客服及必要证据保存的范围和期间内,依有效授权使用相关内容;向必要技术受托方提供时适用相同目的及范围限制。我们开展超出商品或店铺正常展示的独立广告、联名推广时,将另行取得有效许可,不以原交易许可替代。
上述许可及广告许可均不包含 AI 权利或向其他产品提供 Shop 内容的授权;有关限制适用《兽好物数字商品交付与授权使用规则》第10条。下架或终止后,我们将停止新的公开推广使用;依法必要的非公开历史证据按资料保留规则保存。
第 9 条 特别项目
涉及预售、拼团、众筹、盲盒、定金/分期/尾款及票券/展会领取的项目,我们将在开放前明确实际卖家、价格、付款阶段、交期、成团或取消条件、退款及履约安排,完成必要审核和告知,并提供适用规则。本条本身不表示相关项目已经开放或全部尚未开放。普通定制委托、现货销售及其他实际开放业务仍按对应规则提供。
第 10 条 终止和资料
停止合作后清点库存、处理旧订单、结算及必要退货,不把未回复通知视为货权放弃。停止新宣传使用并按授权和隐私规则保留必要历史证据,买家既有许可和数字访问不因合作终止消灭。
第 11 条 更新与语言
本文件与《兽好物服务协议》共同适用。我们依该协议关于协议组成、优先顺序及更新的约定提供适用文本、履行提示和通知程序,并保护既有订单权益。对依法须单独取得同意的事项,我们将在取得相应同意后实施。
我们不会仅因您为下载既有成果、退款、结算、申诉或退出而访问服务,认定您接受新的不利条件。仅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我们已履行必要程序的范围内,您的继续使用产生相应接受效力。
不同语言文本存在歧义或冲突时,以英文文本为准;该约定不限制您依适用强制性法律享有的消费者保护及救济权利。

